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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期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培训的通知
各企业及相关人员:
食品检验工作已经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畴,按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,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检验人员,且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和取得食品检验的资质。为进一步提升各级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,满足食品检验持证上岗需求,我中心继续举办“农产品食品检验员”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鉴定对象:
企业主管食品质量、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、食品生产企业、经销单位、质量监督部门、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、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;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、粮油及制品、餐饮、糕点糖果、乳及乳制品、白酒果酒黄酒、啤酒、饮料、罐头、肉类及制品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、茶叶、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、容器、洗涤剂、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,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、添加剂、农残、兽残及卫生、毒性、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。
二、鉴定内容:
国家强制的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,主要内容包括:1.检验的化学基础;2.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;3.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;4.计量基础知识;5.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&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; 6.实际操作技能培训。
三、鉴定方式:
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,统一颁发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相应级别的职业能力证书。证书长期有效,无需年审,该证书是从事农产品食品检验(化验)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, 是用人单位录用、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。
四、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:
本次鉴定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。其中初级1580元/人;中级1780元/人;高级1980元/人(含教材资料费、培训费、理论考试费、操作技能鉴定费、证书费和午餐费等)。
五、培训时间:
2024年9月12日-13日
需提交如下资料:①申报表;②2寸免冠彩色照片;③身份证复印件;④毕业证书复印件;⑤工龄证明
六、汇款方式:
单位名称:机械工业分析仪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
开户行:北京农商银行海淀新区支行北分厂分理处
账 号:0411030103000000230
行 号:402100000309
七、联系方式:
培训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60号(国家分析仪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)
联系方式:迟老师 010-84334735 13466736329(同微信)
监督电话:010-624514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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